新葡的京集团3522学生科研资助实施办法(暂行)
为积极参与新葡的京集团3522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一步推进新葡的京集团3522的科研工作,培养学生科研能力,提升科研素养,资助学生开展科研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方式
以项目立项形式进行。学院发出通知,全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有申报意愿的,可下载填写项目申请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党委办公室。每年可申报两次,提交申请书时间为:春季学期(3月1-20日);秋季学期(9月1-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成立专项评审小组,由分管领导和系(部)负责人组成。经专项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即为立项。
二、资助额度
科研资助额度按年度预算,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本科生每人每年1万元。
三、资助费用使用原则
(一)资助费用参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办法进行管理。科研立项后先启动使用70%,完成时限为一年。届时,学生需提交一份不少于一万字的研究报告;同时,本科生至少在本学科学术刊物或论文集上发表论文1篇,研究生至少在本学科学术刊物或论文集上发表论文2篇。达到条件者视为合格,剩余的30%允许继续使用。验收不合格者,将不能使用剩余的30%。此外,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的学生,其综合测评以最高分值加分。
所有开支须按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财务管理制度,由项目负责人凭票据报销。
(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资料、科研调研费、参加本学科学术会议差旅费、成果发表版面费等。不能用于支付个人酬金。所开展的科研活动应符合我院学科建设的需要,应有利于学院的全面发展。研究领域包括外国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理论与实践、比较文学、跨文化研究、国别与区域研究;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外语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等。
(三)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参加学术会议,须提前提交申请,出具会议通知,由系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批;外出离开昆明参会,则还须按离校办理审批手续,由辅导员和分管领导审批。
新葡的京集团3522
2018年7月11日
排版:刘晓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