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通知】錢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和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1750

为做好石油化工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錢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錢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璟

副组长:黄海

成员:刘茂灿、吴康、钱俊峰、刘平、黄薇、孔泳

秘书:陈科、吴林

三、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

(二)学院依据合格生源数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一)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一志愿考生复试(第一批次)时间为4月2日-3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日程安排再行通知,有意调剂的考生请时刻关注。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当日12点前,考生须按要求通过学校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考生须将审查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号+姓名,具体材料按附件1的规定要求提交。学院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往届)、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费缴纳证明(截图或扫描)等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人。(**学生缴费时,缴费学院务必下拉选择錢櫃

(三)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须通过面试系统签订《考生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科目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加试等部分,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一)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由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复试科目考核(满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考生进入系统正式复试,首先须进行身份核验,请随身准备好身份证。具体流程如下:

1.英语自我介绍:时长3分钟以上。

主要介绍:

1)考生所在学校、就读专业(往届生含就业情况);

2)考研初试成绩、报考专业等;

3)科研经历和校级以上获奖等;

4)外语水平(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等);

5)其他情况。

注:以上相关内容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介绍内容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2.英语师生交流,2-3分钟。

3.专业能力

1)题库随机出题:

化学学硕复试内容:主要考察无机与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的理论和实验等。

化工(化工学硕、材料与化工专硕)复试内容:主要考察化学、化工专业综合和化工原理的理论和实验等。

生物与医药专硕复试内容:主要考察有机化学专业综合、微生物学综合专业综合及两门学科所涉实验等。

2)复试组提问。

(二)复试相关要求

1.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考生应根据《錢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确保相关软硬件符合网络复试条件,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合理操作,同时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畅通。

2.复试时考生须准备好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严格遵守《錢櫃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复试过程中,因设备、网络故障等非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复试无法继续进行的,由学院重新组织复试。

(三)组织管理要求

1.学院统筹安排,确保复试考试流程、导师组成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和报考专项计划等考生身份的审核。复试期间要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安排专人在上班时间值班,接听考生电话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相关联系方式可至学院网站主页查询。

2.复试小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不含专职复试秘书和技术助理),且须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未经培训的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应按照复试小组事先制定的复试考核要求及评分规则等,现场独立评分,如有修改,必须本人签名。

3.各复试小组应单独配备一名教师担任专职复试秘书,协助复试的组织实施,复试前检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复试中详细记录面试情况,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备查。各复试小组应配备一名技术助理,综合运用网络复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库比对”“随机抽题”等技术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强化对ChatGPT等AI技术作弊手段的防范,保障复试顺利进行。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面试组考官将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综合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结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加试

对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采用笔试方式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规定,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七、调剂工作

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仍有调剂名额,具体缺额详见调剂系统,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鼓励也欢迎广大考生调剂錢櫃,对于有意调剂的考生,建议提前按照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准备审查材料。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工作按《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调剂要求执行。

6.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调剂考生的毕业专业和初试科目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毕业专业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优先排序。

7.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

(二)调剂程序

1.研究生院统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调剂缺额及要求。

2.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5.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向学校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6.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7.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八、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

九、录取工作

(一)录取程序

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

构成:外语听说能力50分;专业科目考核50分;综合素质100分。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三)录取类别说明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要提供人事档案。

(四)保留入学资格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的录取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且其名单必须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学院上报,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五)录取资格复查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拟录取原则

1.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结果。复试合格的考生以录取总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一致,依照英语初试分就高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十一、信息公开

(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推进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实行招生全过程公示制度。学院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研究生秘书初审,分管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公开信息错误。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将及时将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工作安排、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排序结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当参加复试考生提出质疑时,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相关信息及材料需存档备查,并明确责任人。

(三)研究生院负责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相关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二、其它事项

(一)督查复议。学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对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对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学院申诉电话:0519-86330221;学校举报电话:0519-86330238、86330025。

(二)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三)錢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9-86330221; 电子信箱:1025570435@qq.com

附件1:錢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https://gs.cczu.edu.cn/2024/0322/c1798a357274/page.htm


X